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666.“他们就双脚站起来”表示诸如重生的教会之人所拥有的那种新生命。这从“站”和“脚”的含义清楚可知:“站”是指存在和活着,以及维持(对此,可参看AE 414节);“脚”是指属世层,也就是神序的终端,以及在先或更高事物停靠于其上并赖以生存的基础(对此,参看AE 69, 600a, 606节);因此,“双脚站起来”表示因在终端中而在完全中的生命。之所以表示一个新生命,是因为此处所论述的“见证人”被杀了,并复活了。“双脚站起来”在此表示诸如重生的教会之人所拥有的那种生命,因为这些话是指着“两个见证人”说的,他们表示所有通过教义之真理处于爱之良善,并且已经重生的人;还因为当“脚”所表示的属世层重生时,整个人就都有了生命,就是诸如重生之人所拥有的那种生命。
主在约翰福音教导了这一点:
耶稣对彼得说,洗过澡的人,只需洗脚就够了,全身就干净了。(约翰福音13:10)
“洗”表示从邪恶和虚假中洁净,也就是要重生;因此,“洗过澡的人”表示已经洁净,也就是在属灵之物,即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方面已经重生的人;这些首先必须在记忆和理解力中被接受,也就是必须被认识和承认。“只需洗脚”表示然后属世人或外在人必须洁净或重生,这是通过照着爱与信的戒律,也就是照着来自圣言的教义之良善和真理生活而完成的。当这一切完成时,这个人自己就洁净或重生了;因为照着来自圣言的教义之良善和真理生活就是意愿它们,从而实行它们,这等于受它们影响并热爱它们;因为凡从意愿所行的,都是从情感和爱,因而从这个人自己而行的,意愿就是这个人自己,因为一个人就是他自己的爱和他自己的情感。这就是为何经上说,那时整个人就干净了。
由此明显可知,为何“双脚站起来”表示诸如重生之人所拥有的那种生命。因此,论到先知在山谷表面看到的“枯骨”,它们被筋、肉和皮覆盖后,经上说:
我向灵发预言的时候,灵就进入他们,他们就活了,并且双脚站起来。(以西结书37:10)
此处“双脚站起来”也表示一个新生命,就是诸如重生之人所拥有的那种生命;因为以色列家被比作的“枯骨”表示他们中间的教会状态,即:它没有爱之良善或教义之真理;披上筋、肉和皮表示重生;“进入的灵”表示通过神性真理的流注和对神性真理的接受而来的新生命;因此,然后经上说:“他们就活了,并且双脚站起来。”
在以西结书别的地方,“双脚站起来”具有相同的含义:
有声音对我说话,说,人子啊,你要双脚站起来,我好对你说话;他对我说话的时候,灵就进入我里面,使我双脚站起来,我便听见那位对我说话的。(以西结书2:1, 2)
又:
我就俯面,灵就进入我里面,扶我双脚站起来。(以西结书3:23, 24)
这些事发生是因为,“双脚站起来”表示当处于其完全时的生命本身;当属世层从属灵层活着时,它就处于其完全。因为人生命的终端处于他的属世层;这终端对人的内层和更高事物来说,就像一个基础;因为这些事物终止于终端,并在那里维持存在。因此,除非生命在终端中,否则它是不完全,因而是不完美的。此外,一切内层或更高事物共存于终端,如同存在于其同步中;因此,内层或更高事物取决于终端的品质,这些事物要适应终端,因为终端接受它们。
在诗篇,“双脚站起来”具有相同的含义:
你使我的脚站在宽阔之处。(诗篇31:8)
“宽阔之处”表示来自圣言的教义真理;因此,“使我的脚站在宽阔之处”表示使一个人照着神性真理生活。又:
祂使我从毁灭的坑里、从淤泥中上来,使我的脚立在磐石上。(诗篇40:2)
“毁灭的坑”表示教义的虚假,“淤泥”表示生活的邪恶;“使我的脚立在磐石上”与前面“使我的脚站在宽阔之处”具有相同的含义,因为“磐石”表示来自圣言的教义真理,在至高意义上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。由此清楚可知,耶和华必不叫我的脚摇动(诗篇121:3)在灵义上表示什么,即:祂不叫属世层偏离真理;因为属世层偏离到何等程度,属于理解力和意愿的内层也就偏离到何等程度。
577.从上述内容也可以推知,主不断在重生人的行动中,因为祂不断在拯救他的行动中;没有人能得救,除非他重生,如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所说的:
人若不重生,就不能见神的国。(约翰福音3:5-6)
因此,重生是得救的方法,而仁爱和信仰是重生的方法。认为重生随当今教会的信仰而来,把人的合作排除在外,是愚蠢至极的,或说是完全徒劳的。
此处描述的行动和合作可见于处于活动和运动状态的一切事物中。心脏及其整个动脉系统的行动和合作就是这种;心脏行动,动脉通过其鞘或膜合作,血液循环由此产生。肺也是如此;取决于空气上方的大气高度的气压作用于肺,肋骨首先与肺合作,紧接着肺与肋骨合作;身体的每一层膜的呼吸由此产生。正是通过这种方式,脑的脑膜、胸膜、腹膜、横膈膜,以及覆盖内脏,并进入其组成部分的其它膜,起作用并被作用,从而进行合作;因为它们在性质上是有弹性的;它们的存在和持续存在由此产生。一切纤维和神经,一切肌肉,甚至一切软骨都是如此;众所周知,在这些东西的每一个里面都有行动和合作。
这种合作也存在于一切感官中;因为身体的感觉器官跟身体的运动器官一样,是由纤维、膜和肌肉构成的。描述每种情况下的合作是没有必要的;因为众所周知,光作用于眼睛,声音作用于耳朵,气味作用于鼻孔,味道作用于舌头,器官则适应这种作用;感觉由此产生。谁由此看不出,除非在脑的属灵有机体中有这种行动和合作,以及流入的生命,否则意愿和思维不能存在?因为来自主的生命流入这个有机体,由于这种合作,人对他所思考的东西,同样对那里被权衡、总结并决定要做的事有一种感知或理性理解。如果只有生命在行动,人不貌似凭自己去合作,那么他就像一块木头一样不能思考,或当牧师讲道时,他就像一座教堂或圣殿一样不能思考。由于从门上传来的声音的回响,教堂或圣殿可能的确可以说感觉到一种回声,但它感觉不到讲道的任何话语。人若不在仁爱和信仰方面与主合作,也会是这个样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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